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查的通知

2020-01-15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导师应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优生优培生)上一学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考查。
       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优生优培生在秋季学期内课程学习情况及科研工作表现。优生优培生在学期间其学业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见《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学期考查以导师意见为主,导师应对优生优培生是否继续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培养给出明确意见。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至学生本人,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优生优培生需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2019学期考查表》(附件 1)(每人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2020 2 15 日前交研究生科(后勤楼501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28823186


附件: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